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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4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家庭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及奖补标准

评审项目为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不超过3家;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评选不超过30家(其中养老机构不超过10家);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评选不超过10家(其中养老机构不超过3家);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评选不超过50人。

具体申报条件、评选要求和奖补标准,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文件执行(文件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评审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获评。

二、组织评审

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评审采取初审推荐、评审、公示、认定、奖补发放等环节。

(一)初审推荐

各区(市)对辖区内家庭服务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对参评单位和个人的遵纪守法、诚信档案、完税证明等情况进行信息查询,并按要求推荐。

(二)评审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市劳动监察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用工、薪资等情况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采用演讲答辩和现场核查(服务明星为材料核查)的形式,每项100分,总分按照50%加权计算。具体演讲答辩和现场核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

评审结果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及奖补发放

公示完成后,发布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按照财政奖补发放流程,逐项发放奖补。

三、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从市财政局专家库抽取,保障评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要切实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报名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初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

(二)参加评审企业机构和个人应诚实守信,遵守评选规则,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并对提报的资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条件,审核参评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初审合格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庭军 刘筱        

联系电话:0532-67786853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202室


附件:1.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申报表.docx

          2.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申报表.docx

          3.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信用承诺书.docx

          4.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核查考评计分表.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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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4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家庭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及奖补标准

评审项目为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不超过3家;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评选不超过30家(其中养老机构不超过10家);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评选不超过10家(其中养老机构不超过3家);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评选不超过50人。

具体申报条件、评选要求和奖补标准,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文件执行(文件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评审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获评。

二、组织评审

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和服务明星评审采取初审推荐、评审、公示、认定、奖补发放等环节。

(一)初审推荐

各区(市)对辖区内家庭服务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对参评单位和个人的遵纪守法、诚信档案、完税证明等情况进行信息查询,并按要求推荐。

(二)评审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市劳动监察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用工、薪资等情况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采用演讲答辩和现场核查(服务明星为材料核查)的形式,每项100分,总分按照50%加权计算。具体演讲答辩和现场核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

评审结果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及奖补发放

公示完成后,发布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按照财政奖补发放流程,逐项发放奖补。

三、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从市财政局专家库抽取,保障评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要切实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报名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初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

(二)参加评审企业机构和个人应诚实守信,遵守评选规则,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并对提报的资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条件,审核参评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初审合格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庭军 刘筱        

联系电话:0532-67786853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202室


附件:1.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申报表.docx

          2.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申报表.docx

          3.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信用承诺书.docx

          4.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诚信机构、品牌机构、服务明星核查考评计分表.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