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26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处,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精神,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决定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下放“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权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分别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加强职称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便民化水平。年底前将当年度办理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情况数据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纳入全市职称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验服务。
二、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将中小学教师和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其他申报人数较少、各区市不足以开展评审的系列,仍由市级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评审工作统一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三、公布初级职称评定权限。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根据前期对全市初级职称评定工作进行的调查摸底和审查梳理情况,现对《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所列范围开展初级职称的评审和确认(含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初级职称资格确认)工作。凡目录清单之外的部门、单位,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自行开展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初级职称实行“谁评定谁公布,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对评定的初级职称结果发文公布,办理资格证书,并按照要求将相关档案存档管理。年底前将当年度的评定情况数据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纳入全市职称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验服务。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附件: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目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9-08-26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处,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精神,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决定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下放“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权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分别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加强职称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便民化水平。年底前将当年度办理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情况数据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纳入全市职称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验服务。
二、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将中小学教师和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其他申报人数较少、各区市不足以开展评审的系列,仍由市级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评审工作统一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三、公布初级职称评定权限。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根据前期对全市初级职称评定工作进行的调查摸底和审查梳理情况,现对《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所列范围开展初级职称的评审和确认(含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初级职称资格确认)工作。凡目录清单之外的部门、单位,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自行开展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初级职称实行“谁评定谁公布,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对评定的初级职称结果发文公布,办理资格证书,并按照要求将相关档案存档管理。年底前将当年度的评定情况数据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纳入全市职称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验服务。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附件:全市初级职称评定权限目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