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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社服务系统暂停期间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安家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12-30

    根据工作要求,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共就业等信息系统于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6日8:00进行系统升级和省级集中,并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信息系统移交医疗保障部门。系统升级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市社保、医保、就业、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税务社保费征缴等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

一、有关高校毕业生暂停服务事项

1.“青岛人社·学历汇”;

2.高校毕业生落户;

3.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4.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5.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6.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7.在校大学生能力提升补贴。

二、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安家费申报要求提示

符合“安家费”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若年龄即将超过政策享受范围的(补贴申报时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请在12月27日至1月6日期间将申请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单页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发送至anjiafei666@126.com邮箱,“安家费”审核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电话告知申请人进行补贴申报。

三、系统暂停服务期间住房补贴申报要求提示

 符合申请2018年1-12月住房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请在12月30、31日期间将申请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单页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发送至qdzfbt@163.com邮箱,“住房补贴”审核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电话告知申请人进行补贴申报。

 

市级、各区(市)住房补贴(安家费)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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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社服务系统暂停期间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安家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12-30

    根据工作要求,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共就业等信息系统于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6日8:00进行系统升级和省级集中,并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信息系统移交医疗保障部门。系统升级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市社保、医保、就业、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税务社保费征缴等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

一、有关高校毕业生暂停服务事项

1.“青岛人社·学历汇”;

2.高校毕业生落户;

3.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4.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5.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6.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7.在校大学生能力提升补贴。

二、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安家费申报要求提示

符合“安家费”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若年龄即将超过政策享受范围的(补贴申报时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请在12月27日至1月6日期间将申请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单页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发送至anjiafei666@126.com邮箱,“安家费”审核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电话告知申请人进行补贴申报。

三、系统暂停服务期间住房补贴申报要求提示

 符合申请2018年1-12月住房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请在12月30、31日期间将申请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单页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发送至qdzfbt@163.com邮箱,“住房补贴”审核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电话告知申请人进行补贴申报。

 

市级、各区(市)住房补贴(安家费)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