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17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规定,我们起草了《青岛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drsjzc@qd.shandong.cn,请标注“青岛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2-85912042,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意见反馈时间为30日,自2022年3月17日至4月15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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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17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规定,我们起草了《青岛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drsjzc@qd.shandong.cn,请标注“青岛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2-85912042,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意见反馈时间为30日,自2022年3月17日至4月15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