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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 文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前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制定了落实该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和通知内容,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发挥资源合力,按照《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附件,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表)要求,切实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步骤,全面完成和谐创建任务。各区(市)要按照工作任务表全面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月底前,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方办)提报第一批重点培育名单(至少包含一个工业园区或乡镇/街道、一个行业)。

    三、明确重点,及时推广和谐创建经验。各区(市)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0月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三方办)。要根据本地区特色,明确工作重点,着眼品牌打造,加大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和谐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山东省人社厅等4部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pdf

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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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30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前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制定了落实该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和通知内容,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发挥资源合力,按照《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附件,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表)要求,切实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步骤,全面完成和谐创建任务。各区(市)要按照工作任务表全面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月底前,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方办)提报第一批重点培育名单(至少包含一个工业园区或乡镇/街道、一个行业)。

    三、明确重点,及时推广和谐创建经验。各区(市)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0月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三方办)。要根据本地区特色,明确工作重点,着眼品牌打造,加大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和谐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山东省人社厅等4部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pdf

青岛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