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企业招募公告

日期:2026-08-17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简称“高创中心”)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3号,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园区旨在吸引扶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发展,研发转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企业。根据《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以招才引智引领招商引资,助力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创业企业及优质项目入驻。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企业(项目)业态范围

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网联、生命健康、绿色能源、海洋科技等重点产业。主要涵盖以下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计、高端软件、新型显示、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相关领域。

(二)虚拟现实:VR/AR/MR硬件研发、核心光学模组、内容制作与工具、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文旅、教育)等相关领域。

(三)人工智能:AI芯片与算力应用、机器学习算法、机器人与具身智能、自然语言处理、行业大模型等相关领域。

(四)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系统、智能座舱、车联网通信、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路侧感知设备、测试与仿真平台等相关领域。

(五)生命健康:创新药物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生物材料、智慧医疗与康养等相关领域。

(六)绿色能源:新型储能技术、氢能装备、光伏技术、虚拟电厂、节能环保技术等相关领域。

(七)海洋科技: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电子信息、深海探测技术、海水淡化等相关领域。

二、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高创中心的企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担任入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创业企业占股不低于30%;

(二)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为《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C类及以上人才;

(三)申请人或创业企业(项目)拥有与入驻创业项目相

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

(五)申请人及其合伙人(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记录等;

(六)企业入驻后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原则上需变更至高创中心实际办公地址;

(七)已享受高创中心房租减免政策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股34%及以上的股东,不得再次申请入驻。

三、扶持政策

入驻企业可享受最长3年50-240平方米办公场地房租减免政策;符合《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享受不超过44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房租减免政策。

四、申请时间

高创中心实行常态化招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及高创中心空余办公场地情况定期组织入驻企业(项目)答辩评审工作。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09:00-9月7日17:00。

五、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登录“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方法1:青创通创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hrss.qingdao.gov.cn/cy/index.html;方法2: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专题专栏--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方法3:关注“创业青岛+”微信公众号,“青创通平台”进入网站首页),点击“找场地--创业场地--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学位证书等。其中,外籍及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符合《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证明材料;

3.《创业计划书》(附件2);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创业项目待取得营业执照后补充提交);

6.与入驻创业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二)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项目)申请资格、提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找场地--我申请入驻的场地”查看审核情况。对经审核需完善补充材料的,企业须在9月8日11: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募。

(三)专家评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招募的原则,组织专家集中开展答辩评审,对企业(项目)的经营状况、创业团队、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场地实际情况,确定拟入驻企业(项目),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签约入驻。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驻企业(项目),办理入驻手续并签订入驻协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创中心现有入驻企业需要增加办公场地面积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一并参加答辩。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qdcyfw@qd.shandong.cn。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答辩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驻资格。

(三)对在政府主办的区(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创业企业(项目),以及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项目路演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符合园区入驻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在线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结合园区实际,经专家评审,可免答辩直接入驻。

(四)申请人提报的全部信息及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入驻资格,已入驻的企业,予以清退,企业须补缴在孵期间减免的房租。


附件:1.高创中心入驻申请表.docx

      2.创业计划书.doc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刘薇 孙童;联系电话:0532-66715393、13964821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企业招募公告

日期:2026-08-17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简称“高创中心”)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3号,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园区旨在吸引扶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发展,研发转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企业。根据《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以招才引智引领招商引资,助力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创业企业及优质项目入驻。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企业(项目)业态范围

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网联、生命健康、绿色能源、海洋科技等重点产业。主要涵盖以下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计、高端软件、新型显示、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相关领域。

(二)虚拟现实:VR/AR/MR硬件研发、核心光学模组、内容制作与工具、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文旅、教育)等相关领域。

(三)人工智能:AI芯片与算力应用、机器学习算法、机器人与具身智能、自然语言处理、行业大模型等相关领域。

(四)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系统、智能座舱、车联网通信、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路侧感知设备、测试与仿真平台等相关领域。

(五)生命健康:创新药物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生物材料、智慧医疗与康养等相关领域。

(六)绿色能源:新型储能技术、氢能装备、光伏技术、虚拟电厂、节能环保技术等相关领域。

(七)海洋科技: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电子信息、深海探测技术、海水淡化等相关领域。

二、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高创中心的企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担任入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创业企业占股不低于30%;

(二)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为《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C类及以上人才;

(三)申请人或创业企业(项目)拥有与入驻创业项目相

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

(五)申请人及其合伙人(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记录等;

(六)企业入驻后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原则上需变更至高创中心实际办公地址;

(七)已享受高创中心房租减免政策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股34%及以上的股东,不得再次申请入驻。

三、扶持政策

入驻企业可享受最长3年50-240平方米办公场地房租减免政策;符合《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享受不超过44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房租减免政策。

四、申请时间

高创中心实行常态化招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及高创中心空余办公场地情况定期组织入驻企业(项目)答辩评审工作。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09:00-9月7日17:00。

五、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登录“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方法1:青创通创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hrss.qingdao.gov.cn/cy/index.html;方法2: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专题专栏--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方法3:关注“创业青岛+”微信公众号,“青创通平台”进入网站首页),点击“找场地--创业场地--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学位证书等。其中,外籍及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符合《青岛高层次人才分类总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证明材料;

3.《创业计划书》(附件2);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创业项目待取得营业执照后补充提交);

6.与入驻创业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二)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项目)申请资格、提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找场地--我申请入驻的场地”查看审核情况。对经审核需完善补充材料的,企业须在9月8日11: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募。

(三)专家评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招募的原则,组织专家集中开展答辩评审,对企业(项目)的经营状况、创业团队、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场地实际情况,确定拟入驻企业(项目),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签约入驻。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驻企业(项目),办理入驻手续并签订入驻协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创中心现有入驻企业需要增加办公场地面积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一并参加答辩。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qdcyfw@qd.shandong.cn。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答辩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驻资格。

(三)对在政府主办的区(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创业企业(项目),以及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项目路演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符合园区入驻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在线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结合园区实际,经专家评审,可免答辩直接入驻。

(四)申请人提报的全部信息及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入驻资格,已入驻的企业,予以清退,企业须补缴在孵期间减免的房租。


附件:1.高创中心入驻申请表.docx

      2.创业计划书.doc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刘薇 孙童;联系电话:0532-66715393、1396482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