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2
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请注意!社保费补缴即将截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13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企业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后,可分期缴纳,原则上每2个月缴纳不低于1个月度的缓缴费款,全部缓缴费款应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
分期缴纳社保费缓缴费款协议是如何规定按时缴费的?
缓缴期满后,缓缴企业应以月度缓缴费款为最小分期,按照缓缴费款属期从前到后的顺序,分别于2023年2月、4月、6月、8月、10月份申报缴纳至少1个月的缓缴费款,并于2023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全部剩余缓缴费款,按照协议分期分批补缴的缓缴费款免收滞纳金。
分期缴纳缓缴社保费期间,如缓缴企业想一次性缴纳剩余缓缴费款的,可自行申报缴纳;如缓缴企业发生注销、吊销或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形的,应当事先补齐缓缴的费款。
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是否征收滞纳金?
缓缴企业按分期协议时限缴齐社保费的,免收滞纳金;如未按分期协议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人社部门将按规定自缓缴期满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缓缴企业如何办理提前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为避免缓缴政策到期时因各种突发、意外因素造成补缴费款不成功,造成对企业职工社保权益以及加征滞纳金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建议各缓缴企业提前完成缓缴社保费的补缴。
办理渠道:缓缴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办大厅,通过“社保征缴”模块中的“单位缴费申报”功能,将缓缴社保费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也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缴费方式:目前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缴费、银行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方式补缴阶段性缓缴的社保费。
1.网上缴费: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扣费协议实扣、二维码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费)等方式自行完成缴纳。
2.银行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打印缴费告知单,再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者持缴费告知单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
3.办税服务厅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打印缴费告知单,持缴费告知单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缴纳。(各服务厅均支持签订代扣缴协议扣款缴费,办税服务厅及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支持POS机刷卡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3-12-12
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请注意!社保费补缴即将截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13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企业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后,可分期缴纳,原则上每2个月缴纳不低于1个月度的缓缴费款,全部缓缴费款应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
分期缴纳社保费缓缴费款协议是如何规定按时缴费的?
缓缴期满后,缓缴企业应以月度缓缴费款为最小分期,按照缓缴费款属期从前到后的顺序,分别于2023年2月、4月、6月、8月、10月份申报缴纳至少1个月的缓缴费款,并于2023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全部剩余缓缴费款,按照协议分期分批补缴的缓缴费款免收滞纳金。
分期缴纳缓缴社保费期间,如缓缴企业想一次性缴纳剩余缓缴费款的,可自行申报缴纳;如缓缴企业发生注销、吊销或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形的,应当事先补齐缓缴的费款。
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是否征收滞纳金?
缓缴企业按分期协议时限缴齐社保费的,免收滞纳金;如未按分期协议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人社部门将按规定自缓缴期满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缓缴企业如何办理提前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为避免缓缴政策到期时因各种突发、意外因素造成补缴费款不成功,造成对企业职工社保权益以及加征滞纳金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建议各缓缴企业提前完成缓缴社保费的补缴。
办理渠道:缓缴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办大厅,通过“社保征缴”模块中的“单位缴费申报”功能,将缓缴社保费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也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缴费方式:目前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缴费、银行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方式补缴阶段性缓缴的社保费。
1.网上缴费: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扣费协议实扣、二维码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费)等方式自行完成缴纳。
2.银行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打印缴费告知单,再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者持缴费告知单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
3.办税服务厅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打印缴费告知单,持缴费告知单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缴纳。(各服务厅均支持签订代扣缴协议扣款缴费,办税服务厅及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支持POS机刷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