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08—2009年劳动保障年检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除外)均属年检范围。其中市内四区范围内市属国有、集体及外商投资企业(含无主管部门改制企业、外国及台港澳企业驻青代表机构)由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年检;其他用人单位按区域管辖原则由所在区市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年检。
二、年检方式
本次年检采取网上年检和书面审查两种方式进行。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参加网上年检,不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审查。
三、年检时间
本次年检从3月15起至7月15日止,其中网上年检审核5月底前完成,书面年检审查6月底前完成。
四、年检网址
网上年检网址:http://
www.qd12333.gov.cn/→网上办事大厅:劳动年检
年检信息查询:http://
www.qd12333.gov.cn/→办事指南:劳动年检
五、联系电话
市劳动监察支队一大队:85831211;二大队:85830510;三大队:85831280;四大队:858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