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4-27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精神和师资需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优秀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体检合格;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凡与招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
2、年龄45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生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省(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称号之一。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数量 | 3 | 3 | 2 | 2 | 2 |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的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严格按招聘规定比例进行招聘,紧缺急需职位报名比例可适当放宽。报名后逾期未参加相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总站下车或乘1路、4路、25路、225路、307路、308路等公交车在延安路-三百惠车站下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同底版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证书(专著、刊物)、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一套(统一使用A4纸张)。
外省市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邮编:266023),审查无误后,通知本人面试时间。面试时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再次资格审查确认。逾期未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形式为说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素养、教学思想等。说课统一使用青岛市现行初中教材,具体内容待进行说课时现场指定。每位教师在说课之前有1小时的准备时间,在答辩之前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200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并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http://www.qdedu.gov.cn/renshi)发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聘用。
考察时间待定。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中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四、聘用管理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和政策,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五、领导与监督
由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办公室),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532-83650757,监督电话:0532-85801015,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市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公开招聘在职高级教师报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09-04-27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精神和师资需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优秀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体检合格;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凡与招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
2、年龄45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生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省(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称号之一。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数量 | 3 | 3 | 2 | 2 | 2 |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的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严格按招聘规定比例进行招聘,紧缺急需职位报名比例可适当放宽。报名后逾期未参加相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总站下车或乘1路、4路、25路、225路、307路、308路等公交车在延安路-三百惠车站下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同底版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证书(专著、刊物)、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一套(统一使用A4纸张)。
外省市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邮编:266023),审查无误后,通知本人面试时间。面试时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再次资格审查确认。逾期未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形式为说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素养、教学思想等。说课统一使用青岛市现行初中教材,具体内容待进行说课时现场指定。每位教师在说课之前有1小时的准备时间,在答辩之前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200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并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http://www.qdedu.gov.cn/renshi)发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聘用。
考察时间待定。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中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四、聘用管理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和政策,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五、领导与监督
由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办公室),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532-83650757,监督电话:0532-85801015,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青岛市市北区人事局、市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公开招聘在职高级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