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6-09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要求,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专 业 考 试 | ||||||
专业 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 100分 | ||
2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3 | 动 力 | 120 | 60 | |||||
4 | 注册电气 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5 | 供配电 | 120 | 60 | |||||
6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7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10 | 60 | |||||
8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9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 | 规划 | 120 | 60 | ||||
11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12 | 地质 | 120 | 60 | |||||
13 | 移民 | 120 | 60 | |||||
14 | 水土保持 | 120 | 52 |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4)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8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和附件6,可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6月15日至6月19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根据省有关规定,办理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
附件:
1.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08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08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08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08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主题词:人事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事项 通知
注:本文件及相关附件可在“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09-06-09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要求,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专 业 考 试 | ||||||
专业 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 100分 | ||
2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3 | 动 力 | 120 | 60 | |||||
4 | 注册电气 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5 | 供配电 | 120 | 60 | |||||
6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7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10 | 60 | |||||
8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9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 | 规划 | 120 | 60 | ||||
11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12 | 地质 | 120 | 60 | |||||
13 | 移民 | 120 | 60 | |||||
14 | 水土保持 | 120 | 52 |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4)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8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和附件6,可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6月15日至6月19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根据省有关规定,办理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
附件:
1.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08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08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08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08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主题词:人事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事项 通知
注:本文件及相关附件可在“相关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