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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的公告

日期:2017-04-28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74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新系统”)。201741日至630日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自51日起启用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430日前继续使用试点系统,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自20175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通过该系统办理,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

三、过渡期间,新系统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试用版(以下简称“试点系统”)(http://202.96.25.25)并行使用。201751日起,试点系统停止办理新申请业务,只办理在途的申请以及变更、注销等业务。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的注销业务仍在原系统办理。2017630日起,试点系统将停止使用。20177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与审批业务全部在新系统办理。

四、201751日前,用人单位可登陆新系统进行注册开户。新用户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已在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或原外国人就业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输入原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用户需要对单位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审核。

五、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 ”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继续有效。

六、青岛市各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一号受理点

0532-66711728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

2、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二号受理点

0532-66773812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社保大厦四楼

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业务,需要现场办理的环节,A类人才、文教类单位(学校、教育机构等)统一到一号受理点办理,其他申请可选择相应受理点就近办理。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电话:0532-85911893

(二)信函邮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邮编:266000

(三)网上投诉: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投诉。

特此公告。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2017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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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的公告

日期:2017-04-28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74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新系统”)。201741日至630日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自51日起启用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430日前继续使用试点系统,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自20175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通过该系统办理,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

三、过渡期间,新系统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试用版(以下简称“试点系统”)(http://202.96.25.25)并行使用。201751日起,试点系统停止办理新申请业务,只办理在途的申请以及变更、注销等业务。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的注销业务仍在原系统办理。2017630日起,试点系统将停止使用。20177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与审批业务全部在新系统办理。

四、201751日前,用人单位可登陆新系统进行注册开户。新用户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已在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或原外国人就业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输入原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用户需要对单位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审核。

五、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 ”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继续有效。

六、青岛市各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一号受理点

0532-66711728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

2、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二号受理点

0532-66773812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社保大厦四楼

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业务,需要现场办理的环节,A类人才、文教类单位(学校、教育机构等)统一到一号受理点办理,其他申请可选择相应受理点就近办理。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电话:0532-85911893

(二)信函邮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邮编:266000

(三)网上投诉: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投诉。

特此公告。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2017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