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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国家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上半年我省组织英语、日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英语、日语

一级

520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三级

520

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笔译综合能力》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配草稿纸一张,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统一收回。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2)。

五、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99003191600

缴费时间:39900322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现场审核时间:319-320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审核确认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1份。

六、考区设置

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七、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5159:0052014:05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纪律

对应试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二)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关注青岛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hrss.gov.cn)或微信公众号“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五)发票领取

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领取考务费发票。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15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国家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上半年我省组织英语、日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英语、日语

一级

520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三级

520

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笔译综合能力》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配草稿纸一张,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统一收回。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2)。

五、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99003191600

缴费时间:39900322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现场审核时间:319-320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审核确认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1份。

六、考区设置

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七、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5159:0052014:05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纪律

对应试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二)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关注青岛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hrss.gov.cn)或微信公众号“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五)发票领取

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领取考务费发票。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15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