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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6-03-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自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人资助金额等有疑问,请通过单位统一反馈,如对其他公示对象的条件及资助金额等存在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官网、公告栏等方式一并做好公示,公示通知中须注明反映问题的方式及渠道。各有关单位要逐一核实本单位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尤其是生活资助人员是否全职在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要如实核对本人已享受的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等是否存在未扣减或重复申领的情况,如有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公示报告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0532-85912793

邮    箱:qdrsjbsh@qd.shandong.cn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附件:1.2025年第二批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

      2.公示报告(模板)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对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6-03-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第二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自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人资助金额等有疑问,请通过单位统一反馈,如对其他公示对象的条件及资助金额等存在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官网、公告栏等方式一并做好公示,公示通知中须注明反映问题的方式及渠道。各有关单位要逐一核实本单位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尤其是生活资助人员是否全职在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要如实核对本人已享受的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等是否存在未扣减或重复申领的情况,如有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公示报告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0532-85912793

邮    箱:qdrsjbsh@qd.shandong.cn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附件:1.2025年第二批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

      2.公示报告(模板)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