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18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中培训补贴申领有关规定,经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拟批准崔学龙等7人的培训费补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止,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或存在不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现象,请予以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87893751
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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