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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06-06-27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的一所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综合型、多功能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据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考有关规定,200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及管理人员125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年龄在40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岁(19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且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人员可报考实习指导教师;

  3、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人员、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报考行政管理人员、基础课教师、专业理论教师;

  4、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需求表)。

  (二)招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奉献精神;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非农业户口;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此次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7月1日- 2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福州南路8号(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

  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06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职务职称材料、技术等级证书、参加工作(或学习)时间及工作(或学习)经历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过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递交本人下载打印或手工填写的《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考务费收取标准为:

  笔试:每人每科40元;

  面试(说课、试讲):每人70元;

  技能操作:参照《青岛市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核收费标准》执行。

  1、机械类、焊接类、汽修类专业每人每科320元;

  2、电气类、计算机类专业每人每科300元。

  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6-7日到青岛市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考试分为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教材)、试讲(或说课)、技能操作。按职位要求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基础课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基础课教师职位的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说课的人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2、专业理论课教师采取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专业理论课教师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3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3、实习指导教师也采取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实习指导教师笔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5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4、行政管理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法是:行政管理人员职位的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二)、笔试在7月8日进行。其他考试时间及安排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青岛高级技工学校(www.qdsts.com)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上公示。

  五、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有关手续。对拟录用需要迁移户口人员,按(青政发[2003]78号)文件规定执行。与拟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85911231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咨询电话:86010826





  附:1、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2006年招考教师职位需求表



      2、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考试报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06-06-27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的一所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综合型、多功能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据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考有关规定,200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及管理人员125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年龄在40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岁(19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且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人员可报考实习指导教师;

  3、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人员、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报考行政管理人员、基础课教师、专业理论教师;

  4、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需求表)。

  (二)招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奉献精神;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非农业户口;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此次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7月1日- 2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福州南路8号(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

  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06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职务职称材料、技术等级证书、参加工作(或学习)时间及工作(或学习)经历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过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递交本人下载打印或手工填写的《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考务费收取标准为:

  笔试:每人每科40元;

  面试(说课、试讲):每人70元;

  技能操作:参照《青岛市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核收费标准》执行。

  1、机械类、焊接类、汽修类专业每人每科320元;

  2、电气类、计算机类专业每人每科300元。

  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6-7日到青岛市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考试分为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教材)、试讲(或说课)、技能操作。按职位要求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基础课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基础课教师职位的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说课的人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2、专业理论课教师采取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专业理论课教师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3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3、实习指导教师也采取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是:实习指导教师笔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5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4、行政管理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法是:行政管理人员职位的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二)、笔试在7月8日进行。其他考试时间及安排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青岛高级技工学校(www.qdsts.com)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上公示。

  五、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有关手续。对拟录用需要迁移户口人员,按(青政发[2003]78号)文件规定执行。与拟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85911231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咨询电话:86010826





  附:1、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2006年招考教师职位需求表



      2、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考试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