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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青岛市公开考试录用政务服务人员简章

日期:2006-07-21

  为选拔部分优秀政务接待人员,提高青岛市政务接待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调整八大关宾馆政务接待服务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此次为八大关宾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政务服务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试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招考范围:具有青岛市市内四区、高科园户口的人员。

  招考条件: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组织纪律性强,社会关系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女性,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仪表端庄,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举止大方,身材适中,身高不低于1.65米,讲普通话;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目测初审、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7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青岛府新大厦三楼宴会厅(闽江路5号)

  报名者携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报名;通过目测者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凭身份证在考试前两天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采用综合知识考试、服务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政务服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综合知识考试部分所占比例为20%,服务技能操作部分所占比例为30%,面试部分所占比例为5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在7月29日-30日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在市考录主管部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人员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政审。对报考人员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其他参加考试并通过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有关手续。录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年薪五万元左右。

  公开招聘的政务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签至30岁,30岁以后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安置到其它岗位工作,享受其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青岛市人事局咨询电话:85911231

  青岛市机关事务局咨询电话:85912736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二○○六年青岛市公开考试录用政务服务人员简章

日期:2006-07-21

  为选拔部分优秀政务接待人员,提高青岛市政务接待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调整八大关宾馆政务接待服务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此次为八大关宾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政务服务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试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招考范围:具有青岛市市内四区、高科园户口的人员。

  招考条件: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组织纪律性强,社会关系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女性,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仪表端庄,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举止大方,身材适中,身高不低于1.65米,讲普通话;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目测初审、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7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青岛府新大厦三楼宴会厅(闽江路5号)

  报名者携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报名;通过目测者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凭身份证在考试前两天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采用综合知识考试、服务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政务服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综合知识考试部分所占比例为20%,服务技能操作部分所占比例为30%,面试部分所占比例为50%。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在7月29日-30日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在市考录主管部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人员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政审。对报考人员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其他参加考试并通过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有关手续。录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年薪五万元左右。

  公开招聘的政务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签至30岁,30岁以后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安置到其它岗位工作,享受其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青岛市人事局咨询电话:85911231

  青岛市机关事务局咨询电话:85912736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