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07-06-21
青岛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系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市建委管理,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我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职位:工程设计管理。
二、招聘范围:青岛市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以上,工民建专业;
3、有从事勘察设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1. 报名时间:2007年6月24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远洋广场钟表楼(东部佳世客东门)。
3.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参加工作和从事本专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 笔试、面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取前3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的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为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的高低分进行排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试人员。
5. 体检、考察:取总成绩的第一名进行体检;合格者列入组织考察。经组织考核合格者,交由市建委党委研究确定录用。若第一名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证明为不合格的,由第二名替补,如此类推。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电话通知本人,并由市建委统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从正式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5785825 联系人:綦先生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