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规划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延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的通知
日期:2007-07-02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规划建筑服务中心和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5日11:30,并扩大招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日-7月5日11:30(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报考青岛市规划建筑服务中心在青岛市香港西路55号1406房间;报考青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青岛市香港西路55号1102房间。
3、应聘人员每人限应聘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填写《青岛市规划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4、外地考生报名方式:可采取函报方式,即报考人员将填好的《青岛市规划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传真至0532-83893237(报考青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传真至0532-83893298)。函报时间为7月2日-7月5日11:30(6月26日至6月28日期间原函报仍然有效)。
5、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5日下午到香港西路55号1406房间(报考青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到1102房间)领取准考证;函报人员于7月5日下午凭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经验证合格并交纳报名费后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从事应聘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定为:2007年7月6日0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青岛市规划局政务网上公布(
http://upb.qingdao.gov.cn/)。
2、面试。笔试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时间:青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初定为7月7日;青岛市规划建筑服务中心定于7月10日。
四、考核、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初选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拟录用人员初选名单。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市规划局政务网上公布(
http://upb.qingdao.gov.cn/)。
2、体检由青岛市规划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拟接收人选的考察,由市规划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
6、考察中发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就业等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制。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1:
青岛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2:
青岛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532-83893237、83893264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