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2007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07-09-20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07年应届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要求到即墨市卫生系统就业的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同时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因违规违纪正在立案调查期间的毕业生不准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信息发布: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和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公布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
2、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1天。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9月22日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即墨市卫生局政工科,联系电话:88512828
4、报名手续: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与招聘职位规定专业一致,每人限应聘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三张,并如实填写《即墨市2007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与考生签定承诺保证书,考生要保证提供的证件真实,保证考试期间不作弊,保证按规定要求选择工作单位,保证服从工作安排等。
5、有关费用:毕业生报名时须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6、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资格审查者,由本人凭身份证于9月24日到市卫生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本科毕业生笔试分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卫生方向)、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共11个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9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加分。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加6分。根据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加分,提供证件不全或无法确认的不予承认。
本科招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成绩。
研究生招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专业分别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无省级优秀毕业生,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名。如招聘专业出现职位缺额则补充到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名次确定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自动放弃笔试或面试任何一个环节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综合成绩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即墨政务网和即墨市卫生局进行公布。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市人事局和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和准考证。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即墨政务网和即墨市卫生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由市人事局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四、录用
公示结束后,市卫生局公布需求岗位,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城区二级医疗单位就业,并根据用人单位专业需求选择工作单位,其他考生按照报名专业和综合成绩名次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其中即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限女性。
考生按照要求到市卫生局选择工作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聘用合同的签定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凡是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择工作单位资格;对已经录用的,在试用期间一旦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选择工作单位,对不按要求选择单位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就业单位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2—88512828
监督电话:0532—88551053
附:
即墨市2007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即墨市人事局 即墨市卫生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