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12-09
人事争议仲裁为化解人事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核心事件】 2003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实现了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的接轨。2004年组建的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在市人事局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标志着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单位发生争议该如何处理?很长一段时间这是人事管理上的一个空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产生则是以仲裁机构居中裁断的准司法活动,维护单位与个人权益的一项救济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自1995年人事部第一次提出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以来,1997年颁布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到2008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实施,经历了十多年来的探索、巩固和规范发展,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正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我市虽然较早开展了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工作,但限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机构、人员配备不完整,裁决结果没有法律强制力等问题,工作一直没有完全展开。2003年《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出台、2004年组建了市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各项工作才步入正规。
为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市人事局大胆探索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在全市建立起400余个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412名,并创立了先由调解组织达成调解协议,再经仲裁委员会审查确认制作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凭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调解模式。这一与司法衔接的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实施以来,已调解人事争议案件30余个,有效促进了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据统计,2004年以来,共接待来访(信)6000余人次,处理各类人事争议案件600余起,其中立案处理各类人事争议案件16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稿刊于2008年12月3日《青岛日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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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2-09
人事争议仲裁为化解人事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核心事件】 2003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实现了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的接轨。2004年组建的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在市人事局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标志着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单位发生争议该如何处理?很长一段时间这是人事管理上的一个空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产生则是以仲裁机构居中裁断的准司法活动,维护单位与个人权益的一项救济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自1995年人事部第一次提出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以来,1997年颁布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到2008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实施,经历了十多年来的探索、巩固和规范发展,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正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我市虽然较早开展了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工作,但限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机构、人员配备不完整,裁决结果没有法律强制力等问题,工作一直没有完全展开。2003年《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出台、2004年组建了市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各项工作才步入正规。
为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市人事局大胆探索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在全市建立起400余个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412名,并创立了先由调解组织达成调解协议,再经仲裁委员会审查确认制作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凭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调解模式。这一与司法衔接的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实施以来,已调解人事争议案件30余个,有效促进了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据统计,2004年以来,共接待来访(信)6000余人次,处理各类人事争议案件600余起,其中立案处理各类人事争议案件16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稿刊于2008年12月3日《青岛日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