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迅速传达市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
日期:2008-12-31
2008年12月30日,我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各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座谈会,迅速传达贯彻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阎启俊书记工作报告和夏耕市长讲话精神。会议认为,市委全委会议上阎启俊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夏耕市长的讲话立意高远,内容全面,主题鲜明,客观科学地总结回顾了全市2008年工作,深入、全面地部署了2009年工作,必将对我市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会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鲁省同志提出,各处室单位要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和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定信心,认真履职,出实招、出快招、出准招,认真应对金融危机,全面做好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重点抓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一、努力稳定企业用工。1、规范企业裁员。鼓励和引导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平等协商,采取降薪、转岗培训等措施共渡难关。2、强化失业预警。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加强失业前的预警预测,对关闭、停产、半停产(限产)和逃逸企业实行动态监测,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关系状况、减员动向和欠薪欠费等情况,对减员意向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如发生失业警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疏导,落实失业保险金、提供就业岗位等措施,迅速缓解社会失业压力。3、实施特别培训。组织实施“企业在职培训援助计划”,企业可自行组织或与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各区、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企业在职培训援助计划,出台相应扶持政策,落实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
二、千方百计促进就业。1、加强失业培训。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各区(市)要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2、强化转移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和专项能力证书的,从促进就业资金专项资金中给予培训费补贴。3、搞好储备培训。组织实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计划”,对本市城乡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 50%的学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全额补助。劳动预备制培训费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学制四年及以上的只拨付前三年的学费补贴。4、鼓励灵活就业。鼓励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5、开发公益岗位。对政府开发的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以及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裁减的就业困难人员。6、搞好就业服务。开展“迎挑战、稳就业攻坚行动”。2009年一季度,重点围绕就业援助、用工对接、专场招聘、创业服务等系列活动。从二季度开始,陆续开展促进就业政策宣传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7、农民工专项帮扶。做好企业缺工和返乡农民工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缺工信息。开展“春风行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登门服务等方式,向农民工及时传递信息,搞好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三、积极扶持自主创业。1、搭建创业平台。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集聚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街),为缺乏经营场地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帮助其顺利实现创业。2、提供资金扶持。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3、开展创业服务。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初次创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年的跟踪服务。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四、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1、落实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派遣期限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企业的,凭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料,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谋职业扶持金;从事微利项目的,在两年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2、强化创业指导。将公共就业服务向高等院校延伸,实行就业指导、岗位信息、政策咨询、招聘洽谈、项目推介、劳动代理“六进”院校模式,对驻青高校在校生普遍开展创业就业指导,宣传创业就业政策,推介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组织大学生参加行业性的就业考察和专场招聘,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事务代理。进一步完善就业统计体系,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求职登记和就业创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掌握高校毕业生资源状况和就业去向,及时提供就业服务。3、搞好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市场专门设立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在驻青高校设立青岛人力资源市场分市场,建立大学生就业联盟,把市场招聘信息引入高校就业网,及时开展配置服务。联通知名招聘网站、大企业网站、高校就业网站以及政府网站,开通大学生网络求职超市,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求职服务,组织开展网络招聘周等活动,拓宽大学生求职渠道。4、拓宽就业市场。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和全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劳动用工需求搞好人力资源配置,根据技能人才需求搞好职业培训,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以天津高新区、长三角经济圈为重点,组织驻青高校携带毕业生资源,赴外地开发就业市场,举办校企合作大学生就业推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