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69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
二、申报前各单位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新建单位路径,职称系列选择“安全工程”,待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休息日除外)
报送地点: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2室
联系电话:85912042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2-1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69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
二、申报前各单位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新建单位路径,职称系列选择“安全工程”,待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休息日除外)
报送地点: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2室
联系电话:85912042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