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作字〔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文学创作系列职称申报工作。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提供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附件:山东省作家协会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2-07-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作字〔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文学创作系列职称申报工作。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提供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附件:山东省作家协会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