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7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字〔2020〕4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坚决全面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18号)、《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重点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对口(青扶贫协作组〔2020〕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成果、提升品质、完善机制、决战决胜”的攻坚要求,全面完成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本市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就业,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培训,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100%接受技工教育,帮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才扶贫能力显著增强;完成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度就业和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量质并举,强化就业扶贫
1.提高扶贫公益岗位托底保障效能。加大扶贫公益岗位供给力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一批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等临时性扶贫公益岗位,拓宽岗位开发渠道,全市扶贫公益岗位保有量达到3000个。对现有扶贫公益岗位不足的,要及时开发储备,将脱贫不稳定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确保应上岗尽上岗。各区(市)要全面落实提高扶贫公益岗位补贴标准工作,加强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确保人岗相符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提高扶贫就业项目吸纳能力。通过降低认定门槛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扶贫就业项目开发力度,鼓励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就业。全市扶贫就业项目达到60个以上,每个区(市)不少于10个。各区(市)要规范扶贫就业项目认定标准和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提升扶贫就业项目质量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对扶贫就业项目、农业农资等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提高就业帮扶质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结对帮扶活动,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施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年内每人至少提供就业岗位3次以上,尽快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在贫困人口集中的镇(街)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送岗下乡”、“招聘大篷车”等扶贫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在青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组织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户籍所在区(市)以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输出地区(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政策实施期截止020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每名贫困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且不能与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
4.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援助和后续扶持相结合的“一条龙”创业服务,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和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农村电商、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措施,培育一批创业项目,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补。对农村贫困人口创业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技能扶贫
1. 加快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采取大数据比对和“政策找人”的方式,加快落实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和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应享受尽享受。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等技能帮扶培训项目,按规定及时拨付培训补贴。
2.实施线上职业培训。3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将国家、省遴选认定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全部向贫困劳动力推送,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居家进行线上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国家、省推荐的平台进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经线上培训平台考核合格的,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实际在线培训每学时5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区(市)就业补助资金安排。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总额不超过本人户籍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3.深化技工院校扶贫计划。发布技工院校技能扶贫招生专业目录,引导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接受至少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技工院校可按规定申领补贴。继续对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五免一享”政策,做到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推动实施“雨露计划”。
(三)聚焦应保尽保,强化社保扶贫
1.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社会保险兜底政策。巩固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对低保特困群体的精准识别,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养老保险。各区(市)要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代缴补贴资金,确保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人。
2.提升贫困人口社会保险经办水平。健全贫困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和享受待遇情况台账,对新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跟踪、主动服务,确保其按时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加大社保经办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围绕“一次办好”工作目标,落实市、区(市)、镇(街)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社银延伸服务“十分钟”服务圈,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效率,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务。
(四)聚焦能力提升,强化人才扶贫
1.做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完成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各区(市)要强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精准岗位对接,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2.开展专家基层扶贫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多渠道了解基层需求,通过组织专家“入站、进岛、下村”等方式,灵活运用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巡回义诊、问题研讨等个性化手段,助力扶贫脱贫。重点扶持对口扶贫村镇,活动。
3.大力支持扶贫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可以区(市)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
(五)聚焦合作共赢,强化对口扶贫
1.深入推进“1+10”对口扶贫政策落实。深入贯彻《关于做好青岛市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22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精神,确保每“1”名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来青享受就业补贴、租房补贴、创业扶持、培训帮扶等“10”项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助力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各区(市)要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力度,确保完成转移安顺市、陇南市贫困人口来青就业和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2.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加强我市对口扶贫协作地区劳务扶贫协作,落实劳务扶贫协议,扩大劳务输入规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在扶贫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站,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入活动,吸纳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来青就业。依托劳务协作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每月相互推送就业岗位需求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信息,强化招聘和实时信息组织开展农技专家下基层、医疗专家进海岛等系列扶贫对接服务。
3.开展技能培训对接活动。组织我市技工院校招收扶贫协作地区学生,深化我市四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安顺市技工院校工作,结合对口扶贫地区需求,帮助当地技工院校开发新专业、新课程,年内帮助培训师资50人。组织青岛市家庭服务机构与扶贫协作地区开展联合招聘。加强青岛市家庭服务机构经理人与扶贫协作地区经理人交流培训,将扶贫协作地区家庭服务经理人纳入青岛市经理人培训范围,促进两地家庭服务业共同发展。
4.开展人才对接活动。强化青岛、安顺人才合作,依托第七届“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举办安顺市专场博士对接会和高校座谈会,邀请安顺用人单位来青对接洽谈。依托“青岛市招才引智名校行”线上线下立体化招聘平台,征集安顺市对学历人才需求信息,开展联合赴高校引才活动。对通过“青岛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提供不少于10%的岗位定向招收扶贫协作地区高校毕业生。市人才服务中心每月汇总定向招收扶贫协作地区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推送。依托青岛人才网“招聘e站”平台举办面向扶贫协作地区的线上专场招聘会。继续协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
5.开展专家智力支持对接活动。年内组织专家到安顺市开展短期智力扶贫和人才能力提升讲座等活动,在安顺市农业、医疗等行业试点设立专家工作站。根据对口扶贫协作地区的人才需求,向安顺、陇南各选派5名技师技术人才,帮助对口扶贫地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单位、各区(市)要把扶贫攻坚作为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攻坚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压实扶贫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财政、扶贫部门,足额安排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所需资金,确保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目标任务。
(二)加强需求摸查。加强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需求信息台账。各区(市)扶贫协作部门将已摸排的贫困人口需求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靶向”服务,开展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确保各项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和统筹使用力度,对就业专项资金、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资金、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以外的资金项目,由区(市)统筹安排,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四)加强作风治理。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回头看”问题整改清零工作,持续推进作风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排查,规范建章立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对不重视、工作慢、成效不明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及时通报,严肃问责。要严明扶
贫纪律,强化监督执纪,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0-04-27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字〔2020〕4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坚决全面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18号)、《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重点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对口(青扶贫协作组〔2020〕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成果、提升品质、完善机制、决战决胜”的攻坚要求,全面完成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本市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就业,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培训,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100%接受技工教育,帮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才扶贫能力显著增强;完成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度就业和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量质并举,强化就业扶贫
1.提高扶贫公益岗位托底保障效能。加大扶贫公益岗位供给力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一批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等临时性扶贫公益岗位,拓宽岗位开发渠道,全市扶贫公益岗位保有量达到3000个。对现有扶贫公益岗位不足的,要及时开发储备,将脱贫不稳定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确保应上岗尽上岗。各区(市)要全面落实提高扶贫公益岗位补贴标准工作,加强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确保人岗相符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提高扶贫就业项目吸纳能力。通过降低认定门槛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扶贫就业项目开发力度,鼓励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就业。全市扶贫就业项目达到60个以上,每个区(市)不少于10个。各区(市)要规范扶贫就业项目认定标准和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提升扶贫就业项目质量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对扶贫就业项目、农业农资等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提高就业帮扶质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结对帮扶活动,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施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年内每人至少提供就业岗位3次以上,尽快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在贫困人口集中的镇(街)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送岗下乡”、“招聘大篷车”等扶贫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在青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组织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户籍所在区(市)以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输出地区(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政策实施期截止020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每名贫困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且不能与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
4.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援助和后续扶持相结合的“一条龙”创业服务,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和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农村电商、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措施,培育一批创业项目,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补。对农村贫困人口创业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技能扶贫
1. 加快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采取大数据比对和“政策找人”的方式,加快落实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和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应享受尽享受。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等技能帮扶培训项目,按规定及时拨付培训补贴。
2.实施线上职业培训。3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将国家、省遴选认定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全部向贫困劳动力推送,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居家进行线上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国家、省推荐的平台进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经线上培训平台考核合格的,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实际在线培训每学时5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区(市)就业补助资金安排。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总额不超过本人户籍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3.深化技工院校扶贫计划。发布技工院校技能扶贫招生专业目录,引导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接受至少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技工院校可按规定申领补贴。继续对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五免一享”政策,做到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推动实施“雨露计划”。
(三)聚焦应保尽保,强化社保扶贫
1.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社会保险兜底政策。巩固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对低保特困群体的精准识别,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养老保险。各区(市)要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代缴补贴资金,确保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人。
2.提升贫困人口社会保险经办水平。健全贫困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和享受待遇情况台账,对新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跟踪、主动服务,确保其按时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加大社保经办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围绕“一次办好”工作目标,落实市、区(市)、镇(街)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社银延伸服务“十分钟”服务圈,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效率,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务。
(四)聚焦能力提升,强化人才扶贫
1.做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完成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各区(市)要强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精准岗位对接,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2.开展专家基层扶贫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多渠道了解基层需求,通过组织专家“入站、进岛、下村”等方式,灵活运用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巡回义诊、问题研讨等个性化手段,助力扶贫脱贫。重点扶持对口扶贫村镇,活动。
3.大力支持扶贫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可以区(市)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
(五)聚焦合作共赢,强化对口扶贫
1.深入推进“1+10”对口扶贫政策落实。深入贯彻《关于做好青岛市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22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精神,确保每“1”名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来青享受就业补贴、租房补贴、创业扶持、培训帮扶等“10”项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助力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各区(市)要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力度,确保完成转移安顺市、陇南市贫困人口来青就业和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2.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加强我市对口扶贫协作地区劳务扶贫协作,落实劳务扶贫协议,扩大劳务输入规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在扶贫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站,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入活动,吸纳扶贫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来青就业。依托劳务协作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每月相互推送就业岗位需求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信息,强化招聘和实时信息组织开展农技专家下基层、医疗专家进海岛等系列扶贫对接服务。
3.开展技能培训对接活动。组织我市技工院校招收扶贫协作地区学生,深化我市四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安顺市技工院校工作,结合对口扶贫地区需求,帮助当地技工院校开发新专业、新课程,年内帮助培训师资50人。组织青岛市家庭服务机构与扶贫协作地区开展联合招聘。加强青岛市家庭服务机构经理人与扶贫协作地区经理人交流培训,将扶贫协作地区家庭服务经理人纳入青岛市经理人培训范围,促进两地家庭服务业共同发展。
4.开展人才对接活动。强化青岛、安顺人才合作,依托第七届“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举办安顺市专场博士对接会和高校座谈会,邀请安顺用人单位来青对接洽谈。依托“青岛市招才引智名校行”线上线下立体化招聘平台,征集安顺市对学历人才需求信息,开展联合赴高校引才活动。对通过“青岛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提供不少于10%的岗位定向招收扶贫协作地区高校毕业生。市人才服务中心每月汇总定向招收扶贫协作地区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推送。依托青岛人才网“招聘e站”平台举办面向扶贫协作地区的线上专场招聘会。继续协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
5.开展专家智力支持对接活动。年内组织专家到安顺市开展短期智力扶贫和人才能力提升讲座等活动,在安顺市农业、医疗等行业试点设立专家工作站。根据对口扶贫协作地区的人才需求,向安顺、陇南各选派5名技师技术人才,帮助对口扶贫地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单位、各区(市)要把扶贫攻坚作为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攻坚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压实扶贫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财政、扶贫部门,足额安排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所需资金,确保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目标任务。
(二)加强需求摸查。加强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需求信息台账。各区(市)扶贫协作部门将已摸排的贫困人口需求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靶向”服务,开展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确保各项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和统筹使用力度,对就业专项资金、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资金、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以外的资金项目,由区(市)统筹安排,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四)加强作风治理。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回头看”问题整改清零工作,持续推进作风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排查,规范建章立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对不重视、工作慢、成效不明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及时通报,严肃问责。要严明扶
贫纪律,强化监督执纪,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