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31
各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林业局:
根据《关于为山东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7号)和《关于为山东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森林公园免费开放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部分体育部门所属收费公共体育场馆、部分市区(市)收费森林山林公园,免费向省、市高层次人才开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持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省、市《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辖区内的公共体育场馆入场健身和森林山林公园入园游览时,按规定享受免费健身和入园服务。
二、确定免费体育场馆和森林公园名单。经研究,确定公布提供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14处、森林山林公园8处(见附件1、2)。
三、保障优惠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体育、林业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公共体育场馆和森林山林公园的免费开放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和省、市《服务绿卡》样式(见附件3、4)传达到各有关体育场馆和森林山林公园,明确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省、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开放服务政策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省、市颁发的《服务绿卡》人员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以便查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级对口部门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卢贵强 85912339
2.市体育局:盖黎明 81979683
3.市林业局:段才一 67781086
4.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王 爽 88898080
附件1: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单
附件2:免费开放的森林山林公园名单
附件4:《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样式
2017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7-10-31
各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林业局:
根据《关于为山东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7号)和《关于为山东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森林公园免费开放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部分体育部门所属收费公共体育场馆、部分市区(市)收费森林山林公园,免费向省、市高层次人才开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持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省、市《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辖区内的公共体育场馆入场健身和森林山林公园入园游览时,按规定享受免费健身和入园服务。
二、确定免费体育场馆和森林公园名单。经研究,确定公布提供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14处、森林山林公园8处(见附件1、2)。
三、保障优惠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体育、林业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公共体育场馆和森林山林公园的免费开放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和省、市《服务绿卡》样式(见附件3、4)传达到各有关体育场馆和森林山林公园,明确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省、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开放服务政策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省、市颁发的《服务绿卡》人员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以便查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级对口部门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卢贵强 85912339
2.市体育局:盖黎明 81979683
3.市林业局:段才一 67781086
4.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王 爽 88898080
附件1: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单
附件2:免费开放的森林山林公园名单
附件4:《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样式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