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05
成功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者给予最长三年的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优惠,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优惠补贴。
扶持人员条件:
(一)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四)已经创业的派遣期内毕业生申请入驻创业中心,其创业项目应处于初创期(创业两年以内)。
入驻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递交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递交到创业中心3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yfzk322@126.com):
(一)《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填写)
(二)《商业计划书》(附件2);(可自行下载填写)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未就业(或失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六)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需体现毕业时间)和允许入驻孵化基地证明;
(七)入驻前已经创业的大学生还需提供创办企业、机构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八)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
入驻申请咨询电话:68611114、68611080
附件:附件1 企业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7-06-05
成功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者给予最长三年的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优惠,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优惠补贴。
扶持人员条件:
(一)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四)已经创业的派遣期内毕业生申请入驻创业中心,其创业项目应处于初创期(创业两年以内)。
入驻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递交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递交到创业中心3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yfzk322@126.com):
(一)《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填写)
(二)《商业计划书》(附件2);(可自行下载填写)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未就业(或失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六)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需体现毕业时间)和允许入驻孵化基地证明;
(七)入驻前已经创业的大学生还需提供创办企业、机构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八)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
入驻申请咨询电话:68611114、68611080
附件:附件1 企业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