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3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
关于2011
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
〔
2010
〕
7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2011
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考试定于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14 :00 — 17 :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办法
2011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1
年1
月15
日至1
月29
日,登
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
4 、学历( 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
请各主管部门于
1
、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
、《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
〕196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0
元。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二)
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 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4 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 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四
)
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
五)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1
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2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 、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1-01-13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
关于2011
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
〔
2010
〕
7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2011
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考试定于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14 :00 — 17 :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办法
2011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1
年1
月15
日至1
月29
日,登
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
4 、学历( 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
请各主管部门于
1
、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
、《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
〕196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0
元。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二)
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 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4 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 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四
)
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
五)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1
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2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 、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