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5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
初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3);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4);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老考生须提供2011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
(五)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相关附件: |
| 附件1: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 附件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
| 附件3: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
| 附件4: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2-06-25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
初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3);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4);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老考生须提供2011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
(五)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相关附件: |
| 附件1: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 附件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
| 附件3: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
| 附件4: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