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10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4:00— 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
1、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到青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监总局委托的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0505、84387038。
(三)考试的考点设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
(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请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
(六)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0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附件2: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附件3: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3-01-10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4:00— 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
1、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到青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监总局委托的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0505、84387038。
(三)考试的考点设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
(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请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
(六)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0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02.考全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附件2: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附件3:2013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