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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07-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闭卷笔答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

10月18日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开卷笔答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cpta.com.cn)。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可在我市报考。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8月12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考考区为青岛市(合格证书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8月13日16:00。审核程序如下: 

1.报考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

2.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将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务必于8月1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高中毕业报考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报考人员应按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8月4日至8月13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8月13日16:00)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北楼1号门)3楼313进行现场核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8月17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报考咨询及查询用户名、密码

报考人员咨询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10-86465827。

报考人员咨询报考政策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咨询电话:12333。

报考人员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常用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查询申请表”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北楼1号门)3楼313室进行现场查询。

五、考区设置

2020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滨州、聊城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六、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17日。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九、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十、监督举报

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邮箱:qdrskszxkw@qd.shandong.cn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报考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报考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07-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闭卷笔答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

10月18日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开卷笔答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cpta.com.cn)。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可在我市报考。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8月12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考考区为青岛市(合格证书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8月13日16:00。审核程序如下: 

1.报考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

2.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将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务必于8月1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高中毕业报考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逐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报考人员应按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8月4日至8月13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8月13日16:00)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北楼1号门)3楼313进行现场核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8月17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报考咨询及查询用户名、密码

报考人员咨询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10-86465827。

报考人员咨询报考政策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咨询电话:12333。

报考人员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常用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查询申请表”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北楼1号门)3楼313室进行现场查询。

五、考区设置

2020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滨州、聊城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六、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17日。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九、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十、监督举报

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邮箱:qdrskszxkw@qd.shandong.cn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报考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报考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