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5
一、补发(更换)证书种类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资格类别 |
备注 |
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准入类 |
一级 |
2 |
注册建筑师 |
准入类 |
一级、二级 |
3 |
监理工程师 |
准入类 |
|
4 |
房地产估价师 |
准入类 |
|
5 |
造价工程师 |
准入类 |
一级 |
6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准入类 |
|
7 |
建造师 |
准入类 |
一级 |
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准入类 |
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
9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准入类 |
|
10 |
注册计量师 |
准入类 |
一级、二级 |
1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准入类 |
中级 |
12 |
执业药师 |
准入类 |
|
13 |
注册测绘师 |
准入类 |
|
14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15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助理、中级、高级 |
16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1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水平评价类 |
|
18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 |
19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20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 |
21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22 |
翻译专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一级、二级、三级 |
二、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证书种类
国家已经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考试,不再补发(更换)相应的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目前共有15项原职业资格考试可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具体如下:
序号 |
原职业资格名称 |
序号 |
原职业资格名称 |
1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9 |
招标师职业资格 |
2 |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
10 |
二级地震 |
3 |
管理咨询师 |
11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
4 |
质量(初级、中级) |
12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5 |
价格鉴证师 |
13 |
注册税务师 |
6 |
物业管理师 |
14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7 |
国际商务师、外销员 |
15 |
房地产经纪人 |
8 |
企业法律顾问 |
三、证书/证明补办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电子版1寸半身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通知书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
3.申请人电子版1寸半身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四)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1.补办范围
2018年以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可以申请补办。
2018年及以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不再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2.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在相应位置粘贴一寸照片;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在“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不盖章)
四、证书、证明、登记表补办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补办材料于法定工作时间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院内2号楼1楼服务大厅)登记申请,咨询电话:0532-82680139。
2.我市汇总证书补办材料后上报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办的证书、证明、登记表下发至我市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备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3-11-15
一、补发(更换)证书种类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资格类别 |
备注 |
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准入类 |
一级 |
2 |
注册建筑师 |
准入类 |
一级、二级 |
3 |
监理工程师 |
准入类 |
|
4 |
房地产估价师 |
准入类 |
|
5 |
造价工程师 |
准入类 |
一级 |
6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准入类 |
|
7 |
建造师 |
准入类 |
一级 |
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准入类 |
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
9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准入类 |
|
10 |
注册计量师 |
准入类 |
一级、二级 |
1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准入类 |
中级 |
12 |
执业药师 |
准入类 |
|
13 |
注册测绘师 |
准入类 |
|
14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15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助理、中级、高级 |
16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1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水平评价类 |
|
18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 |
19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20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 |
21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初级、中级、高级 |
22 |
翻译专业资格 |
水平评价类 |
一级、二级、三级 |
二、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证书种类
国家已经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考试,不再补发(更换)相应的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目前共有15项原职业资格考试可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具体如下:
序号 |
原职业资格名称 |
序号 |
原职业资格名称 |
1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9 |
招标师职业资格 |
2 |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
10 |
二级地震 |
3 |
管理咨询师 |
11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
4 |
质量(初级、中级) |
12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5 |
价格鉴证师 |
13 |
注册税务师 |
6 |
物业管理师 |
14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7 |
国际商务师、外销员 |
15 |
房地产经纪人 |
8 |
企业法律顾问 |
三、证书/证明补办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电子版1寸半身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通知书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在申请表背面指定的位置);
3.申请人电子版1寸半身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四)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1.补办范围
2018年以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可以申请补办。
2018年及以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不再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2.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在相应位置粘贴一寸照片;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在“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不盖章)
四、证书、证明、登记表补办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补办材料于法定工作时间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院内2号楼1楼服务大厅)登记申请,咨询电话:0532-82680139。
2.我市汇总证书补办材料后上报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办的证书、证明、登记表下发至我市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备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