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2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58号)有关要求,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并择优遴选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考核项目”)应为《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专项目录”)内项目。

二、征集机构范围

考核机构征集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以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信用良好且符合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附件2)的企业、院校、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附件3);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附件4);

(三)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题库;

(四)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培训能力证明,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应的培训计划、大纲、教材、规章制度等;

(五)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信用报告。

四、征集流程

(一)机构申请。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登记注册机关所在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初步审验。受理申报的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于2023年7月5日前,将通过核验的申报机构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步审验的申报机构进行技术评估,遴选确定考核机构及其专项考核项目,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统一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征集遴选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布考核机构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是职业能力多元化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并积极开展考核机构征集评估工作。

(二)各申报机构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从严审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 征集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5)。


附件1: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docx

附件2: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docx

附件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docx

附件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doc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鲁ICP备0503858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2000055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549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2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58号)有关要求,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并择优遴选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考核项目”)应为《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专项目录”)内项目。

二、征集机构范围

考核机构征集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以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信用良好且符合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附件2)的企业、院校、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附件3);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附件4);

(三)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题库;

(四)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培训能力证明,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应的培训计划、大纲、教材、规章制度等;

(五)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信用报告。

四、征集流程

(一)机构申请。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登记注册机关所在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初步审验。受理申报的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于2023年7月5日前,将通过核验的申报机构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步审验的申报机构进行技术评估,遴选确定考核机构及其专项考核项目,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统一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征集遴选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布考核机构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是职业能力多元化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并积极开展考核机构征集评估工作。

(二)各申报机构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从严审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 征集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5)。


附件1: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docx

附件2:青岛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docx

附件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docx

附件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doc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