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22
关于做好我市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基地,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18项。各单位结合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资格清理整顿的要求,对国务院取消的5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中涉及技能类职业资格的,不再开展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同时,各单位应做好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取消后续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职业资格事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现将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3、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
5、《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
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7-07-22
关于做好我市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基地,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18项。各单位结合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资格清理整顿的要求,对国务院取消的5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中涉及技能类职业资格的,不再开展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同时,各单位应做好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取消后续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职业资格事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现将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3、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
5、《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
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