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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员(2019年版)

日期:2019-09-19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 以上

注: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3相关专业: 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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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员(2019年版)

日期:2019-09-19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 以上

注: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3相关专业: 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