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19
为帮助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吸引更多大学生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了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为院校、学生及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实习、就业见习、创业实训等精准对接服务。为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平台作用,打造平台品牌效应,现面向在青高校、社会征集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Logo标识,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社会专业策划设计机构或设计爱好者。
二、征集内容
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Logo标识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新颖独特,寓意深刻,既能展现青岛元素,也要体现出青年实习实训平台为院校、学生、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岗位精准对接等特点,突出平台桥梁式作用。
(二)作品形式要端正活泼,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了,风格清新大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三)设计作品需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等各种用途。
四、作品报送
(一)参赛作品应上交电子稿,并附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于2020年8月26日前报送至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qdqnjx@qd.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实习实训平台logo应征”);
(二)投稿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
五、奖金奖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参选作品组织评选,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并对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曾发表或使用,凡涉及抄袭、剽窃或者其他侵权行为的,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方无关。
(二)征集方对收到的应征文件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所有权等归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对被选中的作品我方有对其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利,作者应予以配合修改。应征作品要提交设计脚本和源文件。
(四)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日期:2020-08-19
为帮助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吸引更多大学生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了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为院校、学生及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实习、就业见习、创业实训等精准对接服务。为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平台作用,打造平台品牌效应,现面向在青高校、社会征集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Logo标识,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社会专业策划设计机构或设计爱好者。
二、征集内容
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Logo标识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新颖独特,寓意深刻,既能展现青岛元素,也要体现出青年实习实训平台为院校、学生、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岗位精准对接等特点,突出平台桥梁式作用。
(二)作品形式要端正活泼,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了,风格清新大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三)设计作品需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等各种用途。
四、作品报送
(一)参赛作品应上交电子稿,并附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于2020年8月26日前报送至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qdqnjx@qd.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实习实训平台logo应征”);
(二)投稿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
五、奖金奖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参选作品组织评选,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并对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曾发表或使用,凡涉及抄袭、剽窃或者其他侵权行为的,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方无关。
(二)征集方对收到的应征文件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所有权等归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对被选中的作品我方有对其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利,作者应予以配合修改。应征作品要提交设计脚本和源文件。
(四)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