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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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雷 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青胶人社伤受字[2024]第062268号),现中止因素消除,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恢复工伤认定告知书》(鲁370281工伤恢复[2025]167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胶州市政务服务大厅507室处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507室
电话:0532-82205958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12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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