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职业指导

日期:2020-07-31

  一、 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 申请主体

  各类用人单位、各类求职者。

  四、 受理条件

  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求职意愿的各类求职者。

  五、 申请材料

  无

  六、 办理流程

  1.了解需求: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交流,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希望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试:根据指导需要,选择测评测试项目,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验;

  3.综合分析:结合测评测验背景资料,对测评测验结果进行科学分析;

  4.确定指导方案:有针对性的确定指导方案。对个人求职者重点帮助其了解自己的特征、缓解职业压力、调节心理矛盾、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职业生涯规划,主要采取“一对一指导”和“沙龙式指导”方式。对用人单位重点帮助其确定用工方向、招聘条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5.进行职业指导: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更深层交流,根据指导方案进行指导,最终实现“人、职匹配”,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

  6.后续服务:对“人、职匹配”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继续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招聘、求职问题。

  七、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九、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005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职业指导

日期:2020-07-31

  一、 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 申请主体

  各类用人单位、各类求职者。

  四、 受理条件

  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求职意愿的各类求职者。

  五、 申请材料

  无

  六、 办理流程

  1.了解需求: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交流,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希望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试:根据指导需要,选择测评测试项目,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验;

  3.综合分析:结合测评测验背景资料,对测评测验结果进行科学分析;

  4.确定指导方案:有针对性的确定指导方案。对个人求职者重点帮助其了解自己的特征、缓解职业压力、调节心理矛盾、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职业生涯规划,主要采取“一对一指导”和“沙龙式指导”方式。对用人单位重点帮助其确定用工方向、招聘条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5.进行职业指导: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更深层交流,根据指导方案进行指导,最终实现“人、职匹配”,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

  6.后续服务:对“人、职匹配”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继续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招聘、求职问题。

  七、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九、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005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