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符合享受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无法通过网络核实信息的失业人员,申请人需提供死亡人员的纸质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火化证明;
3.申请人出具的书面申请。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个人业务—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服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现场办理
死亡失业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七、补贴标准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符合享受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无法通过网络核实信息的失业人员,申请人需提供死亡人员的纸质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火化证明;
3.申请人出具的书面申请。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个人业务—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服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现场办理
死亡失业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七、补贴标准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