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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四、受理条件

  1.企业新招用人员就业,依法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培训并考核合格;

  2.企业申领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及以上,且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低于20课时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四、受理条件

  1.企业新招用人员就业,依法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培训并考核合格;

  2.企业申领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及以上,且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低于20课时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