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月)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1.新吸纳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青岛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2.困难企业职工开展以工代训:青岛市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四、受理条件
1.新吸纳就业人员:2020年6月5日起,各类中小微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2.困难企业职工:2020年6月5日起,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3.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按月申领,申请补贴时人员为正规就业状态且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上传);
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签字后扫描上传);
3.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还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扫描上传);
4.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仅限外贸行业企业)(扫描上传);
5.劳务派遣材料(仅限劳务派遣机构)(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以工代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500元/人/月,最长6个月,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月)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1.新吸纳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青岛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2.困难企业职工开展以工代训:青岛市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四、受理条件
1.新吸纳就业人员:2020年6月5日起,各类中小微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2.困难企业职工:2020年6月5日起,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3.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按月申领,申请补贴时人员为正规就业状态且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上传);
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签字后扫描上传);
3.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还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扫描上传);
4.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仅限外贸行业企业)(扫描上传);
5.劳务派遣材料(仅限劳务派遣机构)(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以工代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500元/人/月,最长6个月,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