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四、受理条件
企业应确定学徒人选并组织其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扫描上传);
4.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鉴定补贴的企业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组织学徒培训合格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0-07-31
一、事项名称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四、受理条件
企业应确定学徒人选并组织其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扫描上传);
4.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鉴定补贴的企业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企业组织学徒培训合格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七、补贴标准
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