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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申领

日期:2020-09-08

  一、事项名称

   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我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五、申请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模块”进行申请。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如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有困难,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七、补贴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

  2.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

  3.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失业补助金申领

日期:2020-09-08

  一、事项名称

   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我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五、申请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模块”进行申请。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如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有困难,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七、补贴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

  2.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

  3.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