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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18-06-15


一、 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第235号政府令)“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年度缴纳,财政予以补贴”以及根据《关于实施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财政补助问题的通知》(青财社[2007]21号)、《关于完善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46号)的规定,对每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分担,由市财政直接补贴各区市。

(二)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6月末青岛市本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796585人,剔除央属、省属高校大学生后为1611632人,其中成年人818570人、学生儿童793062人,各区市已将相关财政补助资金59466万元足额拨付到账(包含市本级财政补助区市部分)。资金的到位确保了参保居民医疗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二、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2017年批复预算金额11010万元。

(二)2017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2017年财政补助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落实。

2.各项目绩效情况:2017年各区市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补助到位,顺利完成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财政补助资金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筹资来源,能有力的保障青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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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18-06-15


一、 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第235号政府令)“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年度缴纳,财政予以补贴”以及根据《关于实施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财政补助问题的通知》(青财社[2007]21号)、《关于完善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46号)的规定,对每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分担,由市财政直接补贴各区市。

(二)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6月末青岛市本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796585人,剔除央属、省属高校大学生后为1611632人,其中成年人818570人、学生儿童793062人,各区市已将相关财政补助资金59466万元足额拨付到账(包含市本级财政补助区市部分)。资金的到位确保了参保居民医疗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二、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2017年批复预算金额11010万元。

(二)2017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2017年财政补助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落实。

2.各项目绩效情况:2017年各区市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补助到位,顺利完成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财政补助资金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筹资来源,能有力的保障青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