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20
关于《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djycjc@qd.shandong.cn,在标题中注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字样并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2-8591236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意见反馈时间为30日,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1-10-20
关于《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djycjc@qd.shandong.cn,在标题中注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字样并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2-8591236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意见反馈时间为30日,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