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08 | 文号:青人社字〔2026〕35号 |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7年6月7日止。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青岛市教育局
组 织 部 社 会 保 障 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6-06-08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7年6月7日止。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青岛市教育局
组 织 部 社 会 保 障 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