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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青岛市特色产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3 | 文号:青人社字〔2025〕83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2〕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创业培训扶持,实现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拟开展青岛市特色创业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聚焦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发不少于5个“产业+创业”特色创业培训项目,从政策扶持、产业背景、技术技能提升、创业路径、落地场景、企业参访、创业实训、创业陪跑等多维度提升参训人员综合创业能力,助力创业者精准把握产业机遇、规避创业风险、达成创业目标。2026年底前完成约1600人的培训任务,推动一批创业项目孵化落地。

二、培训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实施方式

特色产业创业培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委托具备产业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有创业意向的重点人群参加,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1800元/人,所需资金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列支。特色产业创业培训采取线下教学和现场实训模式开展,每班期培训时长不低于40课时(每天不超过8课时)。

四、培训内容

聚焦上下游产业现状,结合传统行业创业实际需求,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能家居、电商直播5个培训主题,通过产业环境及政策引领、技术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在探讨路径、引导发展、行动实践等方面激发参训人员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关键技术及应用场景创业培训,提升学员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实践能力,创新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外包等场景的应用。

(二)人工智能重点探讨人工智能在机器人、数据标注、信息技术应用及人力资源服务、技术服务等创业场景的应用,掌握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方法与创业实操技能。

(三)低空经济以低空经济产业布局规划为遵循,就无人机应用与实操创业培训开设培训课程,让参训人员掌握低空经济产业中无人机行业在农业精准植保、城市物流配送、文旅影视等场景的应用与发展机遇等,掌握实操基本技能与创业基础知识。

(四)智能家居聚焦智能家居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了解产业消费需求变迁,解读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家庭安防运维、智能家居设备调试与升级等产业高需求服务场景,帮助创业者在该领域理清创业思路,把握创业机会。

(五)电商直播重点分析电商直播产业上下游,培育创业人才在直播运营、互联网营销策划、短视频制作、网店管理等场景的技术技能、创业实践能力和运营技巧,帮助创业者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网络创业经营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筹备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培训活动组织筹备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接辖区高校、技工院校,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做好宣传推广。培训机构负责编制培训课程,准备培训场地设备和教学资料,具体组织课程实施,面向全国邀请优秀企业家、成功创业者、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原则上实训课时占比不少于总课时的20%。

(二)组织培训。培训课程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培训机构按课程计划开展培训,做好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组织考核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等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出勤率和讲师有序授课,对接创业场景组织现场观摩见习,搭建学员互动交流平台,保障培训质量。

(三)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应在创业培训课程结业当天组织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考勤不符合规定(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2次,一次请假超过4课时)的学员不得参加培训考核。对培训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率低于90%的,按照补贴标准和不合格人数对培训补贴资金予以扣减。

(四)跟踪服务。对学员完成培训后6个月内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跟踪回访,根据意见反馈及时建立服务台账、调整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升师资水平。根据学员实际需要对接创业指导、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各类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创业资源对接沙龙活动,切实为学员创业保驾护航,助力其在创业道路上稳步前行。

六、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全市特色产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提高创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尤其加大对辖区重点群体创业培训的组织力度,有序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教学和学员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培训,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中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对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培训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青岛市特色产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3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2〕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创业培训扶持,实现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拟开展青岛市特色创业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聚焦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发不少于5个“产业+创业”特色创业培训项目,从政策扶持、产业背景、技术技能提升、创业路径、落地场景、企业参访、创业实训、创业陪跑等多维度提升参训人员综合创业能力,助力创业者精准把握产业机遇、规避创业风险、达成创业目标。2026年底前完成约1600人的培训任务,推动一批创业项目孵化落地。

二、培训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实施方式

特色产业创业培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委托具备产业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有创业意向的重点人群参加,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1800元/人,所需资金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列支。特色产业创业培训采取线下教学和现场实训模式开展,每班期培训时长不低于40课时(每天不超过8课时)。

四、培训内容

聚焦上下游产业现状,结合传统行业创业实际需求,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能家居、电商直播5个培训主题,通过产业环境及政策引领、技术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在探讨路径、引导发展、行动实践等方面激发参训人员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关键技术及应用场景创业培训,提升学员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实践能力,创新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外包等场景的应用。

(二)人工智能重点探讨人工智能在机器人、数据标注、信息技术应用及人力资源服务、技术服务等创业场景的应用,掌握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方法与创业实操技能。

(三)低空经济以低空经济产业布局规划为遵循,就无人机应用与实操创业培训开设培训课程,让参训人员掌握低空经济产业中无人机行业在农业精准植保、城市物流配送、文旅影视等场景的应用与发展机遇等,掌握实操基本技能与创业基础知识。

(四)智能家居聚焦智能家居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了解产业消费需求变迁,解读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家庭安防运维、智能家居设备调试与升级等产业高需求服务场景,帮助创业者在该领域理清创业思路,把握创业机会。

(五)电商直播重点分析电商直播产业上下游,培育创业人才在直播运营、互联网营销策划、短视频制作、网店管理等场景的技术技能、创业实践能力和运营技巧,帮助创业者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网络创业经营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筹备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培训活动组织筹备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接辖区高校、技工院校,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做好宣传推广。培训机构负责编制培训课程,准备培训场地设备和教学资料,具体组织课程实施,面向全国邀请优秀企业家、成功创业者、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原则上实训课时占比不少于总课时的20%。

(二)组织培训。培训课程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培训机构按课程计划开展培训,做好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组织考核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等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出勤率和讲师有序授课,对接创业场景组织现场观摩见习,搭建学员互动交流平台,保障培训质量。

(三)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应在创业培训课程结业当天组织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考勤不符合规定(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2次,一次请假超过4课时)的学员不得参加培训考核。对培训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率低于90%的,按照补贴标准和不合格人数对培训补贴资金予以扣减。

(四)跟踪服务。对学员完成培训后6个月内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跟踪回访,根据意见反馈及时建立服务台账、调整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升师资水平。根据学员实际需要对接创业指导、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各类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创业资源对接沙龙活动,切实为学员创业保驾护航,助力其在创业道路上稳步前行。

六、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全市特色产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提高创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尤其加大对辖区重点群体创业培训的组织力度,有序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教学和学员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培训,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中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对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培训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