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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8 | 文号:青人社字〔2025〕71号 | 失效日期:2027-12-31 |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

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发改社会〔2024〕152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目标任务

深化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融合发展,围绕“养老、育婴、康养、家政”四大服务项目,在市本级先行试点,利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年服务5万人次以上,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00人次以上,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60%,推动家政和康养服务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产教评综合服务体系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筹现有信息平台资源构建产教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汇集院校、评价机构和行业产业特色资源,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求职信息录入、产业需求推介、能力提升培训、等级评价对接、就业岗位匹配服务。市级按照平台服务人数、线上提升培训人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通过人数、就业岗位匹配人数,给予平台绩效和运行补助。

(二)加强师资培训队伍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面向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家政和康养服务领域师资专项培训,重点提升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培训时长不超过5天,每天8课时。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最高3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培训补贴,实际费用低于标准的据实核拨;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参训单位承担。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每年限参加一次政府补贴性师资培训。

(三)提高行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鼓励我市家政和康养服务业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家政和康养服务领域标准,对主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单位,参照我市相关规定给予奖补;对于认定为国家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加大高技能人才选拔力度

支持我市行业协会、企业依托自有资源组织举办市级家政和康养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在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家政和康养服务类竞赛项目,对纳入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圆满完成竞赛组织实施且社会反响较好的,根据办赛实际投入给予竞赛实施单位每个赛项最高2万元奖补,同一赛项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市级其他办赛奖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做好政策落实,构筑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引导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联合行业协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共同打造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基地。

(二)强化资金保障。本通知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市财政局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落实政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

(三)促进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公约,协调组织行业活动与技能竞赛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法律援助等事宜,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家政和康养服务机构实现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利用好主流媒体,灵活运用融媒体、新媒体平台,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引树正确就业观、择业观,提升家政和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家政和康养服务,崇尚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您可以通过政策解读查阅该文件的其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人才评价部 :85831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青岛市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技能人才

产教评融合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发改社会〔2024〕152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目标任务

深化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融合发展,围绕“养老、育婴、康养、家政”四大服务项目,在市本级先行试点,利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年服务5万人次以上,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00人次以上,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60%,推动家政和康养服务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产教评综合服务体系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筹现有信息平台资源构建产教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汇集院校、评价机构和行业产业特色资源,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求职信息录入、产业需求推介、能力提升培训、等级评价对接、就业岗位匹配服务。市级按照平台服务人数、线上提升培训人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通过人数、就业岗位匹配人数,给予平台绩效和运行补助。

(二)加强师资培训队伍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面向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家政和康养服务领域师资专项培训,重点提升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培训时长不超过5天,每天8课时。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最高3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培训补贴,实际费用低于标准的据实核拨;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参训单位承担。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每年限参加一次政府补贴性师资培训。

(三)提高行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鼓励我市家政和康养服务业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家政和康养服务领域标准,对主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单位,参照我市相关规定给予奖补;对于认定为国家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加大高技能人才选拔力度

支持我市行业协会、企业依托自有资源组织举办市级家政和康养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在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家政和康养服务类竞赛项目,对纳入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圆满完成竞赛组织实施且社会反响较好的,根据办赛实际投入给予竞赛实施单位每个赛项最高2万元奖补,同一赛项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市级其他办赛奖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做好政策落实,构筑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引导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联合行业协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共同打造家政和康养服务业产教评基地。

(二)强化资金保障。本通知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市财政局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落实政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

(三)促进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公约,协调组织行业活动与技能竞赛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法律援助等事宜,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家政和康养服务机构实现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利用好主流媒体,灵活运用融媒体、新媒体平台,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引树正确就业观、择业观,提升家政和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家政和康养服务,崇尚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