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07 | 文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自贸片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促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青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青岛市促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园区在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培育新经济业态、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紧密围绕省委、市委“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统筹布局、动态调整”原则,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平台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强化服务保障,力争到2026年,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数量显著增长,由现在的38家增加到65家左右;园区内企业质量整体提升,科技型企业占比由现在的70%提高到85%以上;园区产业业态转型升级,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拟在全市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基础上升级打造10家左右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予以重点扶持,使园区成为推动青岛市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阵地,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创业力量。
——园区规模实现倍增。园区孵化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数量达到1500家,企业营收总值达到20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8000人。
——园区产业迭代升级。聚焦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0家以上,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从企业集聚型园区到产业链纵深型园区转变。
——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创新创业资源高度集聚、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高能级创业孵化体系,成为青岛都市圈创业孵化发展新标杆。
二、重点举措
(一)统筹空间布局。各区(市)要按照园区创新发展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辖区内闲置楼宇、厂房等资源,打造富有创意和活力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因地制宜拓展园区规模。紧密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特点,筛选1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行业影响力大、服务要素健全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升级打造为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建立园区动态管理机制,对发展潜力大、条件完备的园区择优纳入扶持范围;对因区域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继续推进实施的予以退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二)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创业补贴政策,出台新一轮《青岛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强化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在全市及青岛都市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支持园区发展政策上予以倾斜。统筹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在园区创新试点实施“创业服务券”,为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场地租赁、人力资源、代理记账等服务,助力企业初创期发展。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市)实际,在财政、税收、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园区、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并重点支持园区组织承办创业创新赛事、创业培训等相关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区市)
(三)发展特色产业。各区(市)要指导园区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利用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明确主导产业,强化上下游供需对接,促进相关产业快速集聚。园区要主动优化产业结构,实行园区企业动态管理,结合产业方向,培育和引进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高园区核心竞争力,打造与新兴产业园区贯通发展的高能级园区。对于与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同或者落后产业应予以主动清退或者劝离。培育壮大园区龙头企业,各区(市)、园区要综合运用相关产业政策,加大园区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区市)
(四)强化金融赋能。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园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99万元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担保贷款并享受50%财政贴息。在园区设立“创贷驿站”,为园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等人才金融链条,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资源,强化园区企业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合作,每年组织10家以上金融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开发定制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各区市)
(五)实施多元化招商。组建园区协同招商团队,每年组织10场以上的产业链招商、会展赛事招商、赴外招商等招商活动,提高园区招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发挥“以赛促创”作用,优化“创·在青岛”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形式,结合园区需求,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创业项目路演,遴选出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发展潜力的优秀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组建项目专家评审团队,围绕创业项目孵化的全流程,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化创业指导。(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六)促进产学研合作。发挥政府、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搭建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构建“1+N”合作模式,形成一个园区与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对接合作机制。鼓励在青高校、科研院所开放共享实验室资源,为创业实体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研发成本。针对园区企业发展需求和技术瓶颈,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解决园区企业“卡脖子”难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七)加强人才引育。围绕园区企业人才需求,提供人才招聘、人才住房、人才绿卡等服务保障。每年组织500名大学生进入园区企业参与就业创业实习和见习,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建立园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搭建人才共育共享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促进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和发展,年均联合引育人才3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八)提升专业化运营。园区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机制健全,配备10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应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运营管理水平,为企业提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政策法规、财务税务、人力资源、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定期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并积极承办创新创业赛事、创业培训、创业资源对接等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园区运营绩效评估,根据园区孵化绩效、创新成果、带动就业等情况,以及运营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创业活动等成效,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孵化服务补助,补助资金与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九)推进智慧化建设。搭建数据一体共享、服务一体集成、监督一体开展的数智化园区服务平台,提升园区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利用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线上沟通洽谈、路演分享等虚拟孵化空间,促进供需智能匹配,提高智慧孵化水平。开放“创业元宇宙”实训平台,提供企业注册登记、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18个虚拟场景服务,提升创业实践能力、降低试错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
(十)优化服务保障。发挥青岛市创业赋能中心在创业城市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对园区进行重点赋能,形成“一核多园”联动发展新格局。在园区实施“创业陪跑”计划,聘请优秀创业导师通过集中服务、结对服务等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全程指导。建立“一对一”服务对接机制,为每个园区分别配置市、区(市)两级创业服务专员,每个月至少安排2次进园区现场办公,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级统筹、区(市)主责、园区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聚焦主责主业,认真抓好各自领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各区(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将园区创新发展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一对一”扶持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园区发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实施路径。完善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长效的管理运行服务机制。依托“青创通”创业服务云平台,实时掌握园区和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做好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评估与指导。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区(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对园区的政策优势、产业发展成果、创业孵化模式和创业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挖掘推广,提升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资源聚焦支持高能级创业园区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4-08-07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自贸片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促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青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青岛市促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园区在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培育新经济业态、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紧密围绕省委、市委“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统筹布局、动态调整”原则,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平台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强化服务保障,力争到2026年,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数量显著增长,由现在的38家增加到65家左右;园区内企业质量整体提升,科技型企业占比由现在的70%提高到85%以上;园区产业业态转型升级,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拟在全市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基础上升级打造10家左右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予以重点扶持,使园区成为推动青岛市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阵地,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创业力量。
——园区规模实现倍增。园区孵化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数量达到1500家,企业营收总值达到20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8000人。
——园区产业迭代升级。聚焦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0家以上,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从企业集聚型园区到产业链纵深型园区转变。
——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创新创业资源高度集聚、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高能级创业孵化体系,成为青岛都市圈创业孵化发展新标杆。
二、重点举措
(一)统筹空间布局。各区(市)要按照园区创新发展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辖区内闲置楼宇、厂房等资源,打造富有创意和活力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因地制宜拓展园区规模。紧密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特点,筛选1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行业影响力大、服务要素健全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升级打造为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建立园区动态管理机制,对发展潜力大、条件完备的园区择优纳入扶持范围;对因区域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继续推进实施的予以退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二)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创业补贴政策,出台新一轮《青岛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强化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在全市及青岛都市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支持园区发展政策上予以倾斜。统筹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在园区创新试点实施“创业服务券”,为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场地租赁、人力资源、代理记账等服务,助力企业初创期发展。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市)实际,在财政、税收、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园区、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并重点支持园区组织承办创业创新赛事、创业培训等相关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区市)
(三)发展特色产业。各区(市)要指导园区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利用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明确主导产业,强化上下游供需对接,促进相关产业快速集聚。园区要主动优化产业结构,实行园区企业动态管理,结合产业方向,培育和引进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高园区核心竞争力,打造与新兴产业园区贯通发展的高能级园区。对于与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同或者落后产业应予以主动清退或者劝离。培育壮大园区龙头企业,各区(市)、园区要综合运用相关产业政策,加大园区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区市)
(四)强化金融赋能。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园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99万元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担保贷款并享受50%财政贴息。在园区设立“创贷驿站”,为园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等人才金融链条,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资源,强化园区企业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合作,每年组织10家以上金融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开发定制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各区市)
(五)实施多元化招商。组建园区协同招商团队,每年组织10场以上的产业链招商、会展赛事招商、赴外招商等招商活动,提高园区招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发挥“以赛促创”作用,优化“创·在青岛”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形式,结合园区需求,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创业项目路演,遴选出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发展潜力的优秀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组建项目专家评审团队,围绕创业项目孵化的全流程,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化创业指导。(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六)促进产学研合作。发挥政府、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搭建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构建“1+N”合作模式,形成一个园区与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对接合作机制。鼓励在青高校、科研院所开放共享实验室资源,为创业实体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研发成本。针对园区企业发展需求和技术瓶颈,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解决园区企业“卡脖子”难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七)加强人才引育。围绕园区企业人才需求,提供人才招聘、人才住房、人才绿卡等服务保障。每年组织500名大学生进入园区企业参与就业创业实习和见习,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建立园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搭建人才共育共享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促进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和发展,年均联合引育人才3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市)
(八)提升专业化运营。园区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机制健全,配备10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应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运营管理水平,为企业提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政策法规、财务税务、人力资源、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定期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并积极承办创新创业赛事、创业培训、创业资源对接等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园区运营绩效评估,根据园区孵化绩效、创新成果、带动就业等情况,以及运营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创业活动等成效,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孵化服务补助,补助资金与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九)推进智慧化建设。搭建数据一体共享、服务一体集成、监督一体开展的数智化园区服务平台,提升园区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利用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线上沟通洽谈、路演分享等虚拟孵化空间,促进供需智能匹配,提高智慧孵化水平。开放“创业元宇宙”实训平台,提供企业注册登记、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18个虚拟场景服务,提升创业实践能力、降低试错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
(十)优化服务保障。发挥青岛市创业赋能中心在创业城市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对园区进行重点赋能,形成“一核多园”联动发展新格局。在园区实施“创业陪跑”计划,聘请优秀创业导师通过集中服务、结对服务等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全程指导。建立“一对一”服务对接机制,为每个园区分别配置市、区(市)两级创业服务专员,每个月至少安排2次进园区现场办公,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级统筹、区(市)主责、园区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高能级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聚焦主责主业,认真抓好各自领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各区(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将园区创新发展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一对一”扶持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园区发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实施路径。完善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长效的管理运行服务机制。依托“青创通”创业服务云平台,实时掌握园区和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做好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评估与指导。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区(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对园区的政策优势、产业发展成果、创业孵化模式和创业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挖掘推广,提升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资源聚焦支持高能级创业园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