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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青岛市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能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 文号:青人社字〔2022〕122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在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大力弘扬“实干家”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锻造一支“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仲裁员队伍,决定开展2022年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能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作风能力提升年”为主线,通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发现和宣传一批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激励和引领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干部职工对标先进、见贤思齐,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锚定新目标、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推动我市调解仲裁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由各区(市)人社局和市本级分别推荐1名从事调解仲裁工作的专职仲裁员。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仲裁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顶的上,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是本院骨干力量,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具有3年以上独任或首席仲裁员工作经历。

(三)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作风优良,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办案数量、质量和调解率等指标在本院保持在前列,无超审限案件。

四、推荐程序

(一)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并确定推荐个人名单,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对象和事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宏地址: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要求事迹真实、内容全面,反映从事仲裁办案工作以来的重点事迹。

(二)请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对推荐人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上报的推荐对象发文表扬。

五、推荐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推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仲裁队伍行风建设和推动仲裁工作突破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握标准。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的推荐工作,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政治关、程序关、事迹关、条件关,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确保推荐工作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个人推荐出来,把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推荐上来。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要结合推荐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进取精神,增强推荐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附件:青岛市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能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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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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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青岛市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能手的通知

日期:2022-11-01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在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大力弘扬“实干家”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锻造一支“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仲裁员队伍,决定开展2022年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能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作风能力提升年”为主线,通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发现和宣传一批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激励和引领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干部职工对标先进、见贤思齐,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锚定新目标、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推动我市调解仲裁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由各区(市)人社局和市本级分别推荐1名从事调解仲裁工作的专职仲裁员。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仲裁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顶的上,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是本院骨干力量,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具有3年以上独任或首席仲裁员工作经历。

(三)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作风优良,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办案数量、质量和调解率等指标在本院保持在前列,无超审限案件。

四、推荐程序

(一)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并确定推荐个人名单,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对象和事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宏地址: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要求事迹真实、内容全面,反映从事仲裁办案工作以来的重点事迹。

(二)请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对推荐人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上报的推荐对象发文表扬。

五、推荐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推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仲裁队伍行风建设和推动仲裁工作突破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握标准。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的推荐工作,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政治关、程序关、事迹关、条件关,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确保推荐工作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个人推荐出来,把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推荐上来。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市)人社局、市局仲裁院要结合推荐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进取精神,增强推荐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附件:青岛市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能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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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