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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7 | 文号:青人社字〔2022〕66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研究确定《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青人社字〔2017〕26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公布《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

日期:2022-07-27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研究确定《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青人社字〔2017〕26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